欢迎访问宣传统战部网站!

综合新闻

我校召开“建教职工之家 促学校发展”培训会

作者: 时间:2019-11-18

【本网讯】2019年11月15日上午8:20,我校于学术报告厅召开“建设模范职工之家、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培训会。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刘科莅临我校并担任主讲人,我校部分教职工参会,党委副书记孙建平主持会议。

刘科介绍了建设职工之家的政策起源。他讲到,自1983年中央书记处首次提出建设职工之家,经过30多年的发展,职工之家已经成为工会组织的响亮品牌,建设职工之家,成为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内容。

刘科指出,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分为“组织整顿、深入推进、提高水平、创新发展、全面深化”五个阶段。他强调,要着力解决组织不够健全、工作不够活跃、联系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要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明确基层工会要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作用,形成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为构架,形成新的工作格局;基层工会工作任务是适应市场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变化,明确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机制;围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把维权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要明确建设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建设职工之家的重点。

刘科强调,适应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要求,着力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是“建家”活动的目标定位。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齐抓共建”是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原则。他指出,“建家”活动是基层工会组织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基层工会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本质要求,“建家”情况已成为基层工会综合工作总体水平的反映。

刘科就建设职工之家的主要内容作阐述。工会四大职能为“维护、建设、参与、教育”。中国工会章程对基层工会的职能定位要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做到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利、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与行政方面协调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发展。基层工会建家活动以“加强自身建设、教育引导职工、推动改革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协调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为主要内容。他强调,模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安康型是建设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的要求。

刘科讲解了建设职工之家的激励机制。他说,我国每五年集中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

刘科的讲座,围绕职工之家建设的历程、建设的原则、建设的标准、建设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展开。为我校工会会员普及了相关知识,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导。相信我校工会会再接再厉,服从学校工作大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各项建设。



文:戚杨慧、范修洋、刘华清

摄影记者:谭婧、邓启媛、林玉如、杨佳媛

编辑:周正

编审:郑文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