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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治教育 牢记法律知识 ——我校举办法治知识讲座

作者: 时间:2014-12-14

本网讯: 无法,则无以立国;有法,国则昌盛,民则安居。12月10日下午,我校思政部主任余松教授在学术报告厅,为我校行政教辅科长、各系部教学教研室主任及以上干部作了一场法治知识讲座。此次讲座由校纪委书记沈云主持。

本次讲座,余松教授主要围绕“法律的含义”“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权利和法律的义务”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主要内容做了一次精彩的讲座。“法制”与“法治”有何不同?讲座伊始,余松教授就以提问的方式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随后,余松从“法制”与“法治”的概念及意义两个方面内容阐述了两者的联系与区别。他讲到,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对法制的完善和改造。接着他通过对比中国大陆法系与西方国家英美法系的区别,深入细致地为大家讲解了法律的含义及其特点。

余松讲到,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可将它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范、指导,社会作用是法律对社会和人的行为产生的实际影响。他强调,法律在确立和维护社会经济、政治秩序及推动社会改革进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方式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余松讲到,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多个部门法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它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余松强调,依法治国要有一套良好的作为自由和人权的法律保障,要形成独立合理的法律运行机制,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一切领域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讲座最后,余松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及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自觉、全面地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沈云在为本次讲座做总结时讲到,希望各位老师能从理论到实践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树立组织观念、政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法治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

此次讲座使到场的教师受益匪浅,增强了高校教师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为我校构建法治校园和全面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文:学生记者、吴文莉

实习学生记者:王娟

编辑:邓晓宇

编审:梁建东